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将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其中,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行为将被记3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第三条第九节详细规定了多种违法行为,其中包括驾驶非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等行为。所有这些行为都将被记3分并处以相应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