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地区,汽车车船税的收费标准如下:
车船税是一种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它采用的是定额税率,也称为固定税额。这种税率形式计算简便,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车船税的适用税额,应按照《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所列的标准执行。
最近一次调整是在2017年7月,对各类车辆的税额上限进行了普遍上涨。大型客车每年的税额标准为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为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为360元至660元,微型客车为60元至480元。
以普通家轿为例,7月1日之后每年至少需要缴纳360元,比之前足足多了一倍,此前只需缴180元。同时,对征税对象也做了调整,原先享有免税“特权”的各类公车,也将与私车根据同一标准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