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9月1日起,新的交通法规开始实施。根据新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以下情况下将被记3分:
1. 驾驶除公共汽车、校车外的载客汽车,载人数量超过车辆核定人数的20%以内;
2. 在非高速公路、非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及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或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时,超过规定时速20%以内;
3. 驾驶货车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30%以内;
4.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时,行驶速度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
5.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以上信息为摘要性质,更多详细情况,建议查阅相关法规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