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车辆报废年限有什么规定? 政府车辆报废年限有什么规定?

政府对车辆报废年限有严格的规定。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寿命如下:1.小型和微型出租客车的使用寿命为8年,中型出租客车为10年,大型出租客车为12年;2.租用载客车的使用寿命为15年;3.小型教练载客车的使用

政府对车辆报废年限有严格的规定。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寿命如下:

1.小型和微型出租客车的使用寿命为8年,中型出租客车为10年,大型出租客车为12年;

2.租用载客车的使用寿命为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车的使用寿命为10年,中型教练载客车为12年,大型教练载客车为15年;

4.公交客车的使用寿命为13年;

5.其他小型、微型经营客车的使用寿命为10年,大中型经营客车为15年,专用校车为15年,大中型非营运客车(大型车除外)为20年,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为10年,集装箱半挂车为20年,其他半挂车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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