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科目三考试时,考官是属于交警大队管辖的。根据《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五十条规定,考官必须持有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考试员资格证书,并且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
科目三考试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拥有机动车驾驶证;
2. 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其中承担残疾人专用自动挡小型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的考试员应当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客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3. 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考试规定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