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问题“科目三补考第三次交场地费吗?”,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如果第三次补考仍然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需要重新报名并重新预约考试。此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如果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也将作废。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申请人最多可以进行五次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包括第三次补考。如果第三次补考仍然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需要重新报名并重新预约考试。同时,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必须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如果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也将作废。因此,对于第三次补考是否需要交场地费,答案是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