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考驾证的有效期为3年。一旦申请人的科目一考试合格,他们便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在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甚至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旦预约成功,他们可以连续进行考试。当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都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在当日参加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此外,如果申请人在预约科目二或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时,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在六十日内无法安排考试,申请人有权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其他考场进行预约考试。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以方便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预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