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挂牌会扣12分,具体如下:
如果机动车在上道路行驶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同时,可以依照相关法规第九十条进行处罚。
当事人如果能够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及时退还机动车。
如果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将会被处以更高的罚款。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