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没悬挂车牌上路的处理,根据不同情况会受到不同的处罚。如果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手续。如果当事人能够及时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手续,机动车会被及时退还。如果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将会受到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罚。此外,如果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本法有其他规定的,将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