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的法规,目前没有任何一个广东城市能够接受国四排放的汽车迁入。自2017年元旦起,全国所有地区的车管所仅接受国五排放车辆的落户申请。这意味着,国四排放的汽车已经无法在广东的任何地方进行迁入。所谓迁入,是指外地车辆转回当地上牌照。要完成这一过程,需要先在原籍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转出手续,领取车辆的档案袋,再前往本籍办理机动车转入手续。所需材料包括《机动车驾照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原机动车驾照和数码照片。如果需要委托代理,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目前,广东省的大部分城市都实行国四以上的排放标准。
因此,对于想要在广东地区购买国四排放的汽车并迁入当地的车主来说,很遗憾地通知您,这是不可能的。所有车辆都必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才能在广东地区上牌照。如果您已经购买了国四排放的汽车,您可以考虑将其出售或报废,或者将其迁移到其他地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排放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您需要在购买车辆时了解当地的排放标准,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