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眼,正式名称为“智能交通违章监摄管理系统”,被广泛俗称为“电子警察”。自1997年在深圳成功研制并逐步在全国推广使用以来,它已经成为交通执法的重要工具。
电子眼的核心技术融合了车辆检测、光电成像、自动控制、网络通信以及计算机等多种科技,实现对交通违章行为的全方位、全天候监控。当机动车出现闯红灯、逆行、超速、越线行驶、违例停靠等违章行为时,电子眼能够立即捕捉并记录违章的图文信息。
然而,对于电子眼捕捉到的违章行为,目前处理范围仍有一定限制,违章处理主要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的交警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