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的统一规定,对于6年免检的车辆,在其免检期限内,行驶证副本上将不再标注检验有效期。这意味着,新购车辆在头6年内无需前往检测站进行上线检测。每隔两年,车主只需凭借交强险保险凭证和车船税纳税证明等文件,即可直接领取检验合格标志。因此,这类车辆的行驶证副本上将减少两次盖章。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免检范围内的车辆发生了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注册登记日期已满6年,那么这些车辆需要经过上线检验合格后,再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此时行驶证副本仍需标注检验有效期。
另外,对于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虽然不能再进行过户(买卖),但车辆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如果车主打算出售这类车辆,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档案),然后再进行买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