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周期是指从驾驶证取得之日起计算的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果在这个周期内记分未满12分,则不需要参加任何考试。如果记分在12分至24分之间(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而如果在一个周期内记分两次及以上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记分达到或超过24分,驾驶人每次都需要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由交管部门归挡清分。
需要注意的是,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例如,如果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么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就是从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要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方便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如果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将被处以罚款200元,但不会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