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驾照翻译件是否能够使用,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实际上,国际驾照IDP本身是作为本国驾照的翻译证明件,不能单独使用。它的出现是1923年、1943年、1949年和1968年联合国为了方便国际间的运输交流,制定了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公约对交通规则、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等制定了一系列统一要求,以方便驾驶员和车辆在各国间用统一的规则通行。
需要注意的是,正式公认的国际驾照只有IDP,其他所谓的国际驾照有很多是美国的协会颁发的,其认可度较低。
中国大陆没有加入该公约,所以中国大陆不能颁发IDP,也不承认IDP的合法性。但是,国际驾照签约国列表中是有中国的。具体原因不便透露,以免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