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爱车不幸被盗时,以下是一些应对措施:
第一步,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确保事故现场得到妥善保护。在24小时内拨打110向公安刑侦部门报案也是必不可少的。
第二步,为了增加找回车辆的机会,您可以在案件发生地的市级报刊上刊登寻车启事。同时,保存好当期报纸,并前往车辆管理部门开具未破案证明。
第三步,准备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保险单正本、出险通知单、损失清单、车钥匙、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购车原始发票、附加费凭证、登报寻车启事、公安报案受理单、公安刑侦部门3个月未破案证明、车辆管理部门封挡证明(或失窃车辆牌证注销登记表)和养路费报停证明。
第四步,了解保险公司的赔偿政策。如果车辆在3个月内被找回,保险公司将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进行赔偿。若3个月后仍未找回,保险公司将根据车辆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额)进行赔偿,并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请注意,如果被保险人无法提供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或附加费凭证,每缺少一项将增加0.5%的免赔率。在保险公司理赔后,若被盗车辆被找回,保险公司可将车辆返还给保户并收回相应的赔款。若保户不愿收回原车,则车辆所有权归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