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两高一部”的规定,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与酒精含量密切相关。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100毫升,即被视为醉酒驾驶,这将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定罪和处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存在以下情况,处罚将会更为严重:一是造成交通事故且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或肇事后逃逸但尚未构成其他犯罪;二是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200毫克/100毫升;三是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驾驶;四是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并严厉打击醉酒驾驶这种危险行为。公众应时刻牢记这些法律条款,切勿以身试法,共同维护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