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直行车与右转车的通行权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交通规则的制定是为了保障道路安全,确保交通流畅。通常,在主道上行驶的直行车具有优先通行权。当右转车辆准备从辅道汇入主道时,主道上的直行车辆享有优先通行的权利。但是,这一规则并非绝对,它受到一些特定条件的约束。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存在明确的右向通行导向路和信号,并且该信号先于直行车放行,那么直行车需要礼让转弯车辆。也就是说,在交通信号灯同时允许右转和直行的情况下,若右转信号先于直行信号放行,则直行车辆需让右转车辆先行。
另外,对于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机动车的通行权则依据以下规定:
总结来说,虽然直行车通常具有优先通行权,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右转信号先于直行信号放行或存在明确的右向通行导向路和信号时,直行车需让右转车先行。在无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则需遵循交通标志、标线或停车瞭望等原则来判断通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