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近日发布了一则通知,旨在规范客车类产品准入管理。通知要求车辆生产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进一步规范《公告》客车类产品准入申报要求,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以下为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对于在车辆后部布置行李区的公路客车,应严格按照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和产品准入申报。企业在申报产品准入时,需要提供行李存放区的尺寸、隔断情况/强度、布置简图等信息。
二、在相关农村客运车型标准出台前,车长小于等于7.5m的其他客车及车长超过7.5m的客车产品暂不允许在后部设立封闭的载货空间。如果车辆后部有盲窗或类似结构,企业应在申报《公告》产品准入时提供相关内部照片、图纸等说明材料。
三、《公告》内在车辆后部设有盲窗的客车产品需要尽快补充车辆内部结构照片、图纸予以说明。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产品,应在2021年12月1日前通过变更扩展完成整改申报。截至2021年11月2日,需整改车型名单共75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