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三年以上未审验的摩托车
如果您的摩托车已经超过三年没有进行审验,那么很遗憾,您将无法再办理补审业务。此时,您只能选择办理车辆户籍注销业务。
举个例子,如果您的年检时间是2014年11月11日,而您连续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都未进行年审,那么在2016年11月11日之后,您的车辆就会被注销。
请注意,只有在注销了原有车辆后,您才能再次购买新的机动车并进行上户。否则,交通管理部门将不再为您办理上户手续。
相关法律法规参考: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第四条,已注册的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