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如果下坡的一方已经行驶至途中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这是出于安全考虑,因为车辆在上坡时容易发生熄火,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车辆上下坡会车存在两种情况。
1. 上坡车辆和下坡车辆都位于坡道最两端。如果下坡车先走,坡道行驶速度较快,容易造成行车危险。如果上坡车先走,即便发生交通事故,问题也就比较轻。
2. 当双方车辆都处于坡道中间位置时,如果上坡车停车让下坡车,对于手动挡车型来说,车辆非常容易熄火,从而从坡上溜车引发交通事故。因为上坡车需要克服坡道带来的阻力,必须加大油门,使发动机发出更大的动能和牵引力,完成爬坡。而如果下坡车让上坡车,就会简单很多,因为下坡车辆中途可以刹车轻松下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