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内驾驶人不能驾驶哪些汽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四条,实习期内的驾驶人不能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此外,驾驶的机动车也不得牵引挂车。这是因为实习期内的驾驶人缺乏驾驶经验,对于复杂交通情况的判断和处理能力还不够成熟,因此需要避免驾驶这些车辆以确保行车安全。
除了上述不能驾驶的车辆外,还有一些车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例如,驾驶7座以上的客车、载货汽车、校车等需要特别谨慎,因为这些车辆驾驶难度较大,需要更加熟练的驾驶技巧和经验。此外,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等机动车需要持有相应的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才可以上路。如果没有三年以上的驾驶经验,驾驶这些车辆上路也是非常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