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的车辆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年检。
根据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推出的车检改革措施,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的检验周期将从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符合条件的06年的车辆也将享受此项政策。
此次车检改革旨在推进车检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以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并优化群众的办事体验。
除了调整优化检验周期,还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和摩托车的检验周期进行了调整。
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