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江南路277号车辆管理处可以申请长期有效的电动自行车牌照。
此外,您还可以在新齐、大齐、小港、霞浦、柴桥、春晓、白峰等交警中队申请临时牌照。
根据国家最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的速度不得超过25公里,车辆重量不得小于55公斤,电动汽车的电机功率不得小于400瓦,必须存在脚踏功能。超过标准的车辆不属于电动汽车,并于2019年4月15日实施。
2018年底,浙江省首先明确了过渡期的相关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不符合国家标准登记的车辆,有临时过渡牌照或防盗登记牌照的电动车,但只能使用到2021年12月31日,以后不能上路。